徐州企业专利申请需了解的要点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徐州企业专利申请需了解的要点

徐州企业专利申请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1 08:28:46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我们在前文中为大家介绍了许多。那国际商标注册的方式有哪些?下文,我们公司注册小编为大家分享详情。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式: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同时向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2个成员国。

2、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

3、通过地区性公约组织提交申请,以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商标保护(如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公司注册小编提醒你中国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开辟的国际市场,来选择自己的商标进军国际市场的方式。由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手续简便、费用低廉、时间快捷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我司,专业的徐州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我公司专业从事商标注册多年,而且,我们申请国内商标,同时也申请国际商标注册,今天我们来看下,公司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途径的选择第一种、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己去,到国家商标局办理,请携带注册商标资料,图案,资质以及费用。

第二种、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途径就有上面两种,那么这两种注册商标途径哪种好呢。我们建议大家选择第二种注册商标途径。注册商标是项非常专业的商务服务工作,非专业人士注册商标需要必须的技能,专业性强。

因此,注册商标还是商标代理机构有优势的。注册商标需要准备清晰的商标图案。但是,商标图案谁设计最专业呢,那肯定是注册商标公司最专业了,商标注册公司常年接触各类商标注册图案设计,经验多,水平高,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有优势。

申请徐州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7年2月起,我国商标局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进行限制)。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4、自申请日起,优质代理机构一般2~6个月下发受理通知书,9~12个月审核,审核通过,初审合格,进入公告期,如没有通过,则下发驳回通知书。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事情,要想把商标注册好注意的事情还是有很多,这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事情,这还是要具有很好的意识才能够做得好。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你们应该也是知道了,也知道必须要遵循的一个问题。我相信你们如果是要注册商标只要是了解了这些问题,成功率还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也还是让自己有一个了解,这样做起事情来,才会更加具有条理性。也不会显得这么慌张。你们在做好产品分析以后,你也注意申请日是好久,这还是最基本的问题了。一般的情况商标注册还是能够成功,只要你们不是盲目去做,去查询。问题还是不大的。这也是奠定了更好的基础。以后的产品的维权也不用怎么去担心了。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是已经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具有显著性,并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知商品来源的商业标识。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徐州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如果企业的某个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恶意使用,应当如何维权?笔者认为,未注册商标维权主要有3种方式。

一是商标法。如果企业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经营,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具备了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就可以依据未注册驰名商标主张权利。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那么,当企业的未注册商标不足以构成驰名商标但仍具有一定知名度时,应如何维权?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事实上,对于大多数未注册商标而言,其既难以证明构成驰名商标,也难以证明构成知名商标,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是著作权法。如果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不能使企业获得救济,还可以尝试通过著作权法维权。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而著作权正是一种典型的在先权利。如果企业能证明商标图文组合系自己原创并具备足够的独创性,就可以主张未注册商标构成作品,从而通过著作权法来维权。尽管有前文所述的3种维权途径,但小编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最为妥善的维权方法,仍然是尽早将自己经营的品牌申请注册为商标,这样才能获得更为周全的保护。


 

版权所有: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