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企业商标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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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企业商标的详细流程

作者: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0 08:05:19

1、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称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根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经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后,软著持有人可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2、APP如何申请保护?

移动APP属于软件产品,所以受软件著作权保护,可申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目前移动端应用市场也有部分应用商店是要求APP上架必须要有软件著作权的,同时,软件著作权也可以更好的保护产品技术在投入市场后,避免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3、APP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原创版本软件创作说明表》(版本号﹥V1.0)(由我司提供)并按要求填写。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提供前50页、后50页,共100页(不足100页全部提供、复制到word文档内提供即可)。

④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⑤《先期开发说明》(软件开发完成日期在公司成立日期三个月内需要提供)。

4、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流程是什么?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5、APP申请软件著作权多久下证?

登记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并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申请软件著作权后有哪些资助?

如果您是深圳市企业,在办理软著下证后可申请软件著作权资助,资助金额为300-900元/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6个月内提出申请。

APP申请软著的注意事项:

在填写申请表时,软著名称要以软件,平台或系统结尾;

首次发表日期一定要晚于开发完成日期;

软件建成不可与全称一致;

注:APP申请软件著作权时,可打包申请,也可各模块拆分来申请软件著作权。

我相信,很多在深圳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日本站,都会问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在深圳注册一个日本商标,申请一个日本商标的个人注册材料是多少,现在是一个小版的。本文逐一回答您在日本徐州商标注册中的困惑。

在日本法中,商标在日本商标注册中是指文字、数字、符号、三维形状、颜色或它们的组合,这些可以通过人的感知、声音等规定予以识别。注册商标是彩色商标的,应当提供商标图案的六份;注册商标是黑白图案的,应当只提供商标图案的一份。商标不得超过15cm*15cm,不得超过小于8cm×8cm。

根据《巴黎公约》申请优先权的,必须注明申请原商标的国家、申请日期和申请号。一个日本商标要注册多少取决于代理商收取的费用!事实上,日本商标注册的费用不必多加注意,因为注册的日本商标可以得到资助;通过马德里系统注册,根据来自指定国家、每个指定国家或地区的补贴金额补贴2000元,最多补贴20个国家或地区。

申请人的国家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事实上,即使申请人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他或她在任何成员国都有住所或真正有效的营业地并且是合法的,也可以向日本申请商标注册。划定一个准会员国的国民。

JPO检查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和正式要求。如果申请文件未能满足必要的要求,将需要对其进行修订。

JPO审查提交的内容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下列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商标不具有商标注册资格: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意见或修改不足以消除拒绝的理由,并且JPO工作人员确定该标志不适合作为商标注册,则拒绝注册。在审查中,如果拒绝的理由被排除,则同意登记;如果拒绝的理由仍然存在,则拒绝登记的决定继续进行。

禁用条款:

1、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2、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徐州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所谓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

这个描述比较官方,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商标满足了“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被撤三的危险。

而且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在三年内有使用,就不会被撤三呢?事实上,如果不仔细阅读“核准使用”这个规定,那么即便商标在三年内使用了,也可能会被“撤三”。

商标撤三流程

1、程序的启动:

目前,在我国,“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的启动应基于“申请人提交申请”。若没有“申请人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不会主动去撤销一枚注册商标。

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官费)1000元。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徐州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撤三申请人在2012年8月21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09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0日。

4、一枚注册商标,只有注册时间超过3年之后,才可以对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册商标,取得注册之前曾经遇到过异议或异议复审,可以对其提出撤三的“满三年”应当自异议裁定或异议复审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5、撤三流程及时间

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注册人按期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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