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徐州商标注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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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徐州商标注册异议?

作者: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2 08:00:36

商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大小,与商标的经营使用有重要的关系,商标的经营使用阶段往往决定了商标的价值。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但是也有个例,商标若被别人恶意抢注和使用,将对商标造成不良的影响。关于商标,很多企业对其理解并不够深入,尤其是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异议……小编现在就与您谈谈什么是徐州商标注册异议?希望对您成功办理商标注册及对商标经营使用有一定的帮助。

一、商标异议的含义商标议异是指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某一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期限的异议期内,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该初步审定的商标为被异议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使商标注册程序处于公开状态,有利于在先权利人(含在先注册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商标异议的特点

(一)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程序,但不是每个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

(二)商标法规定的异议是针对经过商标局的审查并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若反对经过审查的商标获得注册,必须要明确表达被异议商标不能注册的理由和相关的事实依据。

(三)有严格的时限。异议期限实际就是公示的期限,期满无异议的,公示内容即生效,所以要特别注意时限问题。

1、异议期:初审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补充异议证据的时限:提出补充证据声明的在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

3、异议补正: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

4、异议答辩: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内。

5、变更代理人申请,合并异议审理申请,请求加快审理申请:在异议裁定之前都可以提交。

6、异议复审: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四)商标异议与其他要求注册申请的最大不同,是在异议程序中有要求注册和反对注册的双方当事人,在一个异议案中有可能是有一个异议人(即两个当事人),也可能有两个以上的异议人(即多个当事人)。

(五)目前商标法及商标条例没有明确商标异议实质性条款。

鉴于以上特点,商标局在异议申请收文方式上掌握的比较宽松,比如企业或者个人除了通过代理组织递交和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递交外,还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出异议、邮寄异议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异议申请书也没有必须使用规范书式的要求。但是,商标局在异议时限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方面都掌握的很严格。比如异议期和异议申请寄出日、提出异议是否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因为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界限办理,对方当事人才公平。另外,由于《商标法》没有规定异议人必须依照某条款提出异议,代理人在为委托人主张权利时,空间比较大,可以全面按商标法的规定阐述意见。

三、商标异议制度设立的作用

(一)保护商标权利人和其他在先权利人的利益对商标局审查结果有不同意见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程序保障。还可以通过异议程序保护在商标审查中难以判断的其他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专利权。此外在保护驰名商标、禁止抢注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禁止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注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商标的审查虽然也是以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为标准,但审查中的判断只是一种可能性的判断,而非事实上的判断。商标局认为不属于类似的商品或者不近似的商标,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消费者可能认为属于类似商品或者近似商标,容易或者已经造成误认。商标异议制度的设立就给消费者表达自己主张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在市场上与其他商标混淆。《商标法》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由于商标是使用在商品上用于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经注册和使用必然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受商标审查员专业背景、认知水平、知识结构等因素所限,在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有不良影响或者违反禁用条款的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异议制度为社会公众反对此类商标注册提供了机会,由商标局作出裁定撤销此类商标的初步审定,从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由于受技术条件,审查员的经验、学识、对商标近似认知程度的差异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误审、漏审、错审等现象。设立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制度和商标异议制度,就是将商标审查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使行政权利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不断完善商标注册审查工作。

通过商标公告和异议制度,商标局可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纠正工作失误或者不当之处,提高行政的公信力。通过社会公众对商标注册审查工作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的方法有哪些?最近这个问题有很多朋友问起,借着这个机会,本章注册公司就来给朋友们说一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使用权和商标禁止权两个方面。

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局核准的商品上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可以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权利。

商标是如何进行分类的?什么是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规定,商标划分为42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商标,35-42类为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

服务商标:指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

中小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一些建议,今天我们公司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中小型企业目前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但这些企业对商标注册疑虑多,对靠商标增效、靠品牌发展的意识不强及信心不足。中小型企业商标注册的认识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认为商标注册时间长,程序繁琐。对新《商标法》关于商标申请注册情况了解不多,认为商标注册时间长且程序复杂,影响品牌建设和销售市场的开拓。

二是对经费投入和产出有顾虑。经费投入了,商标也注册了,企业效益仍不好怎么办、商标注册后可能还需要很多的后期投入来宣传品牌,注册商标就成了累赘等忧虑,影响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推介进度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是对商标代理机构的顾虑。一些企业认为自行设计的商标缺乏商标专业人士的指导,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又怕遇上假机构,从而出现对商标注册的等待观望状况。

针对中小型企业商标注册的认识现状,我们公司有以下五点建议:一、突出政策扶持,强化激励引导。建议政府将实施商标战略写进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商标战略推进机构和协调机构,从资金、项目到服务等给予支持,对成功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以及按《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注册的商标给予财政补贴和奖励,激发企业对商标注册和培育的热情。

二、做好商标注册的宣传及服务工作。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将要施行的年报抽查等方法,宣传引导,增强企业靠商标增效、靠品牌发展的意识和信心。制定并完善好《关于加强商标注册指导工作的意见》,使商标行政指导与市场准入、经检办案、日常监管实现有效对接,对新办企业,从名称核准抓起,考虑商标注册,实行商标字号一体化发展。

三、借助平台促商标代理机构规范。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一方面既要公示商标代理人和代理组织的基本信息、业务办理信息以及奖惩信息,以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及商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和帮扶,促其提高信用意识,规范信用管理。

四、破除政府部门的倒置逻辑。政府部门应破除介入市场主体推介商标注册是一种本分的倒置逻辑,要在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上下功夫,用良好的政策导向、发展氛围吸引企业,引导现有企业做大做强、稳心留根,放大区域内有利于企业成长、发展的三公环境,逐渐起到对各类新办企业及小微企业商标注册的示范和激励。

五、认真开展好商标质押工作。开展三名商标企业贷款需求摸底调研,对企业商标价值、发展规模、竞争实力等方面进行认真考量,对一些发展潜力大、银行信用好的三名商标企业争取银行授信,以企业的商标权进行质押融资,从而促动未注册商标企业重视商标注册和培育意识,增强商标注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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