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专用权主要有哪些?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的专用权主要有哪些?

商标的专用权主要有哪些?

作者: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0 08:43:33

在我们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就可以使用商标了,那么对于这个商标,我们都有哪些权利呢?下面徐州商标注册顾问就给大家介绍商标的专用权主要有哪些?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数字证书,想必很多人都听到过,它就是大家经常需要使用到的"网银U盾",统称"数字证书"。它的主要作用是公司核名注册以及电子签名的作用,相当于一个网络的身份证,也可以认为是身份信息的标识电子文件。

一、注册公司,我们这个数字证书能起到什么作用?1、公司注册办理时需要使用法人代表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2、商事登记全流程实施后可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3、数字证书在银行办理绑定了个人的身份信息可以说是"电子身份证"。4、只要是公司出现股权变更、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情况下,都需要用到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二、既然数字证书是用来签名的,那么注册公司时,哪一些人需要用到数字证书来进行签字呢?需要用到电子签名的有:股东,法人,董事,监事等。不过,数字证书也是有分个人和企业两种类型,个人使用的是个人数字证书,而企业则是使用组织机构数字证书。

三、如何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呢?1、需要到银行的网点进行办理,一般选择就近的银行进行办理,可以优先选择四大行,办理的时候,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以及办理的过程需要签名和留影,不过会很麻烦,需要排队取号办理。2、需要企业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办理可以到相关机构进行申请,需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新版的三证合一就行,法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可能还需要公章,填写申请表的时候需要用到。

四、数字证书有没有时间限制?数字证书是有时间期限的,通常为一到两年的时间,有效期可以在办理的网点客户端查询,在到期前(差不多3个月内),在银行的网上服务大厅上进行选择数字证书更新就行,不需要到银行的业务点进行办理。

五、如果数字证书不小心弄丢了怎么办?如果您遇到数字证书不小心丢失或者是损坏,就需进行补办,补办需要带上相关的证明资料,身份证,如果是代办就需要办理授权书,并在资料上盖好公司的公章,然后前往银行网点进行补办。

六、数字证书平常需要注意什么?数字证书在注册公司的时候,用处很大,可以用作电子签名以及信息加密,所以需要大家妥善保管好。

商标办理转让可以个人亲自去商标局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显然这两种途径相对来说委托商标代理会省时间和省金钱一些。下面我司为您介绍关于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商标转让途径1、自行到北京商标局窗口提交申请;2、通过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办理。

二:商标转让时间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15日内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2、自申请日起68个月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日期为转让成功的生效日期。

三: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1、商标转让委托书2、商标转让申请书3、营业执照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版权所有:徐州久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